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专业资质评价认证证书办理条件
通过分类放置、分类收集,将有用物资与有害生活垃圾、城市垃圾分离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既提高了危险生活垃圾和城市垃圾资源化的应用又减少了危险生活垃圾和城市垃圾的处置量。
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市容和环境卫生”。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专业资质评价认证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主要管理人员均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注明拟办企业的行业类别)。
(四)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等)。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注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姓名)。
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专业资质评价认证证书需要的资料
申请材料提交后,将在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退还全部材料。
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机动车驾驶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各一份,同时还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 停车场和办公场所的几张照片。
4. 企业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垃圾清运管理制度等)。
5.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城市生活垃圾经清扫、收集、经营性运输后,便于对不同类型的有害生活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是实现有害生活垃圾和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